近日,贵州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明确全面做好初三年级学生毕业、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保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平稳有序、公平公正。
通知全文如下: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
为切实保障我省初中毕业生的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全面做好初三年级学生毕业、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保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平稳有序、公平公正,现就2020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市级统筹。各市(州)教育局要落实市域同步要求,根据教育教学计划完成情况和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的延期开学等特殊情况,及时报请市(州)人民政府审定本地202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的方式、时间、科目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毕业生毕业认定和普通高中招生(升学)考试两个环节可同步组织实施,也可分步实施。
●要审慎研究制订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方案和相应疫情防控预案,及时向社会发布经市(州)人民政府同意的202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相关安排,耐心细致地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做好宣传和政策解读工作。各市州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方案于2020年5月底前报省教育厅备案。
二、严格毕业认定工作。有就读中职学校意愿或没有升入普通高中学校就读打算的2020年初中毕业生可接受毕业认定,经认定通过才能发放义务教育毕业证书(初中毕业证书)、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习。毕业认定工作由各市(州)统筹安排,各县(市、区、特区,以下简称县)具体组织实施,应在完成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和教学任务后进行,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6月10日,具体时间由各市(州)确定。
●要科学合理做好毕业认定的测试命题工作,测试内容侧重于学生对初中学科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改进成绩呈现方式,可以采用分数、等级等多种形式呈现。对学生的评价要遵循发展性、成长性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程序合理,杜绝以考试分数作为唯一评价标准。
●要同步推进初中毕业生毕业认定工作与中职学校招生工作,做好有意愿到中职学校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入学衔接工作。各地要在做好中职学校开学复课工作的前提下,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度中职(技校)招生任务并做好相关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函[2020]52号)要求,切实加大中职学校招生力度,力争将通过毕业认定、领取义务教育证书(初中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全部招录到中职学校,让他们尽快适应职业学校学习和生活环境,培养职业技能和技术。
三、做好普通高中招生(升学)考试工作。普通高中招生(升学)考试的具体时间由各市(州)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未参与毕业认定的初中毕业生,参加普通高中招生(升学)考试成绩既作为毕业发放义务教育证书(初中毕业证书)的依据,也同时作为普通高中录取成绩。各地要加强对命题和考试的组织,切实发挥考试在课程改革中的积极导向作用。
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理科(理化合卷)的考试方式与2019年保持一致。综合文科(政史合卷)的考试方式(闭卷、开卷)由市(州)自行确定,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不纳入普通高中招生的计分科目。体育现场测试是否举行、举行的时间、举行的方式、成绩呈现、成绩是否计入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由各市(州)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举行体育现场测试的市(州)要科学规划考试安排,精心组织考试实施,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