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月29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和人才强区发展战略,充分利用高层次人才资源,新疆日前出台《鼓励高层次人才服务企业十条支持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经费支持、人才培养、人才评价等方面为高层次人才到企业发展提供支持。
根据《措施》,新疆对企业新设立的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50万元奖补支持;对新设立的自治区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给予30万元奖补支持;对新设立的专家服务基地,给予10万元经费支持。新疆鼓励自治区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积极设立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推动建设企业创新联合体,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
《措施》明确,围绕自治区重点产业、重点领域,新疆将编制发布人才需求目录,引导人才向重点产业企业集聚流动。相关单位将对引才成效显著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入选“天池英才”引进计划青年博士项目的人才,每人给予20万元一次性生活补助和每年最高30万元工作经费支持(不含在职博士后),连续支持三年(博士后支持期两年)。放宽企业博士后进站年龄至40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