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守正创新、破立并举,健全组织机制,不断深化教师评价、学生评价、用人评价等方面改革举措,助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着力健全组织机制,释放协同改革效能。一是坚持协同联动的组织机制。成立以校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领导小组,构建校党委统揽全局、校领导班子成员牵头推进、各部门单位分工负责,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将教育评价改革作为学校深化中央巡视整改、“十四五”发展规划、“双一流”建设整体方案的重要内容,全面统筹协调改革工作。二是完善制度引领的改革模式。制定《中南大学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清单,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阶段整改相结合,先后修订或制定学校配套规范性文件80余个,全面建立起与教育评价改革目标相适应的制度体系。三是强化严督实导的落实体系。建立健全日常调度、专项督查、综合指导相结合的教育评价改革督查督办机制,学校二级单位对照任务清单先后进行三轮自查,校领导带队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指导,确保《实施方案》中明确的22项改革任务和13项试点任务落地落实。
着力完善考评管理,引导教师潜心育人。一是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构建师德综合评价体系。将师德师风纳入教师选拔聘用、聘期考核、职称晋升、评优推先等成长发展全过程,建立起师德师风“四级把关”“半年互通”“应急响应”“年度报告”等工作机制,建立师德问题举报平台,落实师德失范行为“一票否决”举措,将师德评价结果列入教师个人档案。二是突出教育教学实绩,构建教学贡献多维评价体系。坚持从师德师风、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教学业绩四个维度进行教师教学综合考核,严格落实教授给本科生授课制度,建立“五位一体”的教学质量自评估模型,持续扩大本科教学督导队伍,将本科教学工作量作为职称申报要求,将履行教学职责作为研究生导师认定基本条件。三是以质量、绩效和贡献为导向,构建科研评价与激励机制。持续完善科技成果评价、综合考核及绩效核算的“三位一体”的科研综合评价模式,推行“学科分类评价、代表性成果评价、同行专家评价”相结合的科研评价机制,将高质量智库成果纳入人文社科教师科研评价,积极探索团队综合评价和交叉成果认定。四是统筹人才项目,推动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开展“升华学者计划”选聘,统筹考虑人才称号获得者和其他作出突出业绩者,不把人才称号作为限制性条件,重点考察教师创新能力、质量、实绩和贡献,拓宽重点人才职称晋升绿色通道,引导教师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
着力突出五育并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一是将“五育”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修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指导意见,将德、智、体、美、劳素质分和综合素质加分等列入学生成长核心要素清单,持续优化研究生奖学金设置和评价标准。二是深入实施“时代新人铸魂工程”。将思想品德表现作为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奖评优、推免保研的首要要求,持续深化思想政治理论课和课程思政改革创新改革,在全国首批“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问渠长廊”累计开展思政引领活动百余场,线上线下覆盖师生群体70余万人次。三是强化基于大数据分析的培养过程评价。建立面向过程管理的学生培养信息化平台,完善日常参与、体质监测、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体育评价考查机制。建设专业美育工作队伍,将公共艺术课程与艺术实践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每年开展“雅韵中南”等高水平文化艺术活动近70场。结合不同年级专业,创建阶段分明的多元化劳动教育清单,将每年5月定为全校“劳动教育主题月”,常态化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教学活动。四是深化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全面推行以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博士生改革,重点考察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强化硕士生复试考核,科学设计复试考核内容,坚持能力与素质考察并重。
着力改进用人评价,营造良好育人环境。一是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按照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注重考察干部的政治素养、工作实绩、群众评价和综合表现,着重选拔政治素质好、综合能力强、乐于奉献的领导干部,不断提升选人用人工作质效。坚持以品德和能力为先,破除唯名校论、唯学历论,规范和优化教师招聘流程,修订落实新进教师选拔与聘用管理办法等,构建人才引进的学科发展匹配机制,完善教师聘期考核,针对基础前沿研究岗位的教师实施长周期考核,尊重学科特点完善科研成果评价机制,鼓励教师坐住坐稳“冷板凳”。二是建立代表性成果评价机制。突出质量贡献导向,取消对论文、专利的单项一次性奖励,改革知识产权奖励机制,优化高水平科研成果认定机制,突出对科研成果创新质量、学术价值和社会贡献的考核。三是完善激励考核机制。在学校年度教学科研学科奖励性绩效总额中切块10%左右,用于奖励相关单位在学科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突出贡献,将科研整体活跃度、组织实施成效、成果产出水平等作为科研绩效核算依据,突出重实绩、重贡献的奖励激励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