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特殊教育教师教学基本功和融合教育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28号)文件精神,经各市(州)评选推荐、我厅组织专家评审,共收到全省参评案例216项,拟向教育部推荐特殊教育教师教学基本功案例6项、融合教育典型案例10项(见附件),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1月22日至1月27日(5个工作日)。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厅提交书面异议材料(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如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请署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如以个人名义提出,请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对于反映问题不具体、线索不清晰、署名签章不完备不真实的,不予受理。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东路162号
联系方式:省教育厅基教处,0851-85287783
附件1.拟推荐全国特殊教育教师教学基本功案例信息汇总表.docx
附件2.拟推荐全国融合教育典型案例信息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