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规程>的通知》(教督厅函〔2024〕10号)要求,通过县级自评、市级复核、省级督导评估工作,对2025年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的推进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推荐赤水市、麻江县、荔波县3个县(市)作为我省今年向教育部申报参加“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评估认定的县,现依据程序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我办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6日-2025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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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
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