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安排
(一)体检时间:7月8日至11日期间开展体检、复检,按照征集义务兵标准条件执行。其中南明区、云岩区、花溪区、乌当区、开阳县、息烽县男考生于7月8日上站,7月10日复检;白云区、观山湖区、清镇市、修文县男考生于7月9日上站,7月11日复检;各区(市、县)女考生于7月10日上站,7月11日复检。
(二)体检地点:省职工医院体检中心。
(三)组织方式:体检工作在市征兵办统一安排部署下,实行一站式、封闭式管理,分点位组织、分批次实施。①准备阶段:各区(市、县)根据市征兵办下发名单,逐人电话通知体检安排和注意事项。②体检阶段:按照“先初检、后上站”的流程展开,不合格人员当场淘汰,合格人员在工作人员指引下上站体检和心理检测。③复检阶段:各区(市、县)征兵办严格按照市征兵办分发名单,逐一通知考生按照划分的时间点参加复检。
(四)注意事项:考生于参检当日7时30分前到达体检地点,参检时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户口本等身份证明资料)和相关病史证明材料(视力手术史的携带手术时间证明)。
二、政考安排
(一)政考时间:7月10日至25日,体检合格考生参加政考,按照征集义务兵标准条件执行。
(二)组织方式:政考由市征兵具体指导,考生报考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统一组织,同级公安机关具体实施。协调考生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县级兵役机关、教育部门和公安机关配合。《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由考生报考所在地县级征兵办使用100克A3纸双面打印,组织考生本人填写,保持页面整洁、字迹工整,个人信息不得涂改,如有不实或错情由考生自行负责。
各区(市、县)征兵办咨询电话:
南明区:0851-85816346
云岩区:0851-86807169
花溪区:0851-83853354
乌当区:0851-86402882
白云区:0851-84611377
观山湖区:0851-85785400
清镇市:0851-82508669
修文县:0851-82314493
开阳县:0851-87252558
息烽县:0851-87644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