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考委【2005】13号文件的精神,对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进行调整(见附件)。调整后的新计划从2006年下半年开始执行,即从2006年下半年起,护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的考生必须取得新计划规定课程合格成绩才能毕业。老考生已取得原计划课程单科合格成绩,可在新计划中抵免相应课程。请及时向考生公布新计划及新旧计划过渡方案(见附件)。
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自考处
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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