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积极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高素质、创新型、国际化、复合型精英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我校将继续通过自主招生的方式,招收学科特长突出,具有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工作中的报名审核、材料审核、测试录取以及资格认定等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直接领导。
二、报名条件
自主招生的学生为学科特长突出、具有创新潜质,对我校某一专业有浓厚兴趣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学生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奥林匹克数学、物理竞赛获得国家三等奖及以上者;
2、在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中学生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获一、二等奖者;
3、在外语或财经领域有突出表现,具有特殊培养潜质,并能提供证明材料者。
三、招生计划
招生规模控制在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
四、招生专业及降分标准
1、招生专业
我校部分特色专业和实验班:(具体见表1)。
表1: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专业
学 院 专业名称 备注
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国际商学院 工商管理 实验班
外语学院 日语 面向高中日语高起点学生
德语 面向高中德语高起点学生
法学院 法学
国际关系学院 国际政治
中文学院 汉语国际教育
2、降分标准
经我校考核认定具备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考生,高考录取到自主招生认定专业时可享受我校在当地同科类模拟投档线下20分的优惠。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五、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陆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照网上要求实名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和申请表。
网上报名时间: 2015年3月2日至3月16日
2、除进行网上报名外,考生还需邮寄以下材料:
《个人申请报告》:要求考生本人手书,内容中应全面阐述申请我校的理由,个人成长体会、性格特点、爱好特长及未来规划等方面情况,字数不超过1500字(参照A4纸大小,三页以内)。在申请报告结尾落款处请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并附考生一寸免冠照片1张。
其他:个人获奖证书复印件、发表作品等证明材料,材料须经考生所在中学盖章确认。
请考生将所有材料装订成册(A4标准),于2015年3月16日(以当地邮戳为准)之前用邮政特快专递寄至: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29),并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材料”字样。考生所递交的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随时查看报名进展情况、初审结果、考核通知、签约结果等信息。
六、考核办法与签约方式
1、材料审核:学校将聘请学科专家组成的评审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初审通过的学生进入我校自主招生考核环节,考生可以在2015年4月20日后登陆报名系统,通过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初审。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2、测试:学校将对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初步定于2015年6月14日,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考核内容为语言能力测试。
3、签约:专家评审组根据考核结果,按照笔试和面试总分提出入选资格名单,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入选资格学生名单。
4、公示:入选资格学生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
七、录取要求
入选资格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考生应在我校自主招生的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填报志愿方式和填报志愿时间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为准。
我校将根据入选资格考生的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投档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和学校的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八、工作程序
1、网上报名时间 2015年3月2日至3月16日
2、材料邮寄截止日期 2015年3月16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3、材料初审结果查询 2015年4月20日之后
4、测试时间 2015年6月14日
九、监督机制与申诉渠道
1、学校在自主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自主招生工作由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申诉。(纪检监察电子邮箱:jc@uibe.edu.cn 电话:010-64492163)
3、中学及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
4、对在推荐自主招生工作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违反规定推荐的中学,一经发现并核实,要通报批评,并由有关部门对其当年所有推荐学生进行重新审查;对弄虚作假的中学,视情节严重程度,暂停其1至3年推荐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的中学,将取消其今后的推荐资格。对在自主招生报名中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将取消考生自主招生考试或录取资格,并通报其所在中学。
十、咨询方式
如果在自主招生过程中遇到问题,欢迎大家通过以下方式和我们联系:
咨询电话:010-64492178
传 真:010-64493866
电子信箱:zhaosheng@uibe.edu.cn
十一、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5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