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省2020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组考工作,保障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考生防疫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考前健康监测
建议所有在省内的考生在考前14天(10月3日)内不得离开贵州省,在省外的考生应在考前14天前返回省内。
所有考生需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下载《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并按要求填写。
(一)《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从考前第14天(10月3日)开始,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并如实填写。体温测量记录以及身体出现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当地市(州)级招生考试机构。
(二)《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为考生首场考试当日填写。
(三)属于下列情况的考生,参考时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1)考前14天内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境外返回、有境外人员接触史或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体温异常的考生;(2)考前14天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过核酸检测的考生;(3)共同居住家族成员中有以上情况的考生;(4)考前14天工作(实习)岗位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的考生。
二、进入考点考场
(一)考生进入考点时要保持安全距离,必须现场扫贵州健码并接受体温测量,贵州健康码呈绿色且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
(二)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三)考生首场考试进入考场前,需将《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体温测量登记表》及《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交与监考人员,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场考试。
三、考试异常情况处置
(一)考试当天考生如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应立即告知考试工作人员,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综合研判和处理。
(二)因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综合研判后进入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经批准后予以补齐。
四、考试结束
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佩戴口罩,保持安全间距,不得拥挤。隔离考场考生考试结束后按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要求执行。
五、注意个人防护
考生要认真了解我省2020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防疫各项措施,严格遵守防疫各项规定,自觉增强防护意识,做好个人和家庭防护工作。考试前后不聚餐、不聚会、避免非必要外出,避免和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做好赴考中的卫生防护。
六、其他注意事项
考生提交的体温测量登记和承诺必须真实、准确。对违反防疫要求、隐瞒或者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