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院校:
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2021年10月16日-17日举行。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我省2021年10月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考专业及考试日程
开考专业、课程及考试日程安排,请登陆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在自学考试栏目查看《省招生考试院关于2021年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考试安排及有关事宜的通知》。
二、 报名时间、方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6月16日—2021年6月25日,其中,新生报名注册时间为2021年6月16日—2021年6月22日。
(二)报名及缴费方式
我省自学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缴费。2021年10月报名年度码为212。
1.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http://222.85.224.185”,按照网页的提示及要求,仔细阅读《贵州省自学考试考场规则》(附件1),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及报考信息,新生须上传标准的二代身份证照片,该照片也将用于今后毕业办证,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打印规范>》(教试中心函〔2017〕133号)要求,新考生上传的照片为标准的二代身份证格式白底大头照相片电子版,规格:358像素(宽)× 441像素(高)、相片清晰、大小在100KB以内、JPEG/JPG格式、头部占相片比例为2/3,请考生务必按规定格式上传。
2.为保证新生上传照片符合要求,新生填报个人信息及上传照片后,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须于2个工作日内对上传的照片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确认后新生方可缴费完成报名;未能审核通过的照片,新生必须根据未审核通过的原因(系统内提示),更换照片后重新上传。新生要注意报名注册截止时间,逾期后不可再注册新生。
3.报名平台开通了网上在线支付功能,考生需提前办理相关银行卡并开通网上支付业务,缴费完成后无需再进行现场确认。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由本人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完整、准确,不得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代理。
(二)老考生只能报考所登陆准考证号维护专业开考的课程,若需更改专业,考生必须在报名期间内,持身份证到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进行修改。
(三)老考生的准考证如已办理过毕业证或已申请考籍转出的,将无法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报考,如要另报考专业,须重新注册新的准考证号。
(四)报考本科层次的考生,在申请毕业时,须持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且已在国家学信网注册。
(五)本科层次专业中,不考“英语(二)”课程的考生,可在系统里指定的12门课程中任选3门课程考试,但所选课程不能与所考专业规定的课程重复。
(六)中学教育类专业2022年起不再安排相关课程考试。
(七)考生报考时,须慎重选择课程,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网上支付。支付成功后,报考课程不予修改。
(八)贵阳市考区,每个考点设置了报考最大容纳量,满员后考生须另择考点。
(九)各市(州)监狱考点是为服刑人员设置的特殊考点,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报考。
(十)所有考生打印考试通知单时须认真阅读疫情防控相关通知,并下载打印相关附件;考生参考时,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疫工作。
(十一)部分课程考生考试时可携带不带储存功能的计算器。具体课程见(附件2)。
四、考场编排及考试通知单打印
报名结束后,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按考点进行考场编排。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考试通知单,打印时间:2021年9月22日--9月29日,考试通知单打印网址:http://222.85.224.179:9001/TicketWeb/QueryTicket.aspx。新注册社会考生打印考试通知单时,若发现关键信息(姓名、性别、照片、证件号码)有误的,需考生本人到注册时选择的市(州)考试机构提出申请,市(州)考试机构核实确认后开具相关证明,准许考生参加首次考试;新注册助学考生打印考试通知单时,若发现关键信息有误的,需考生本人到所属学习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学习服务中心核实确认后开具相关证明,交由考生带至省招生考试院8楼自考处进行审核通过后可参加首次考试。
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自学考试报名联系信息见附件3。
五、数据报送
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在自考管理系统平台中填写“2021年10月考区考点设置情况”“2021年10月考试考点详细信息”,于2021年9月16日前上报。
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助学院校要高度重视报名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高服务水平。报名期间,各单位要安排人员值守咨询电话,为考生提供优质高效的报考咨询服务。省招生考试院咨询电话:
0851—85952846(考务) 0851—85952371(计划)
0851—85669329(考籍)
附件 :1.贵州省自学考试考场规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