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州)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2022届全省高校毕业生27.3万人,毕业生规模和增量均创历史新高,就业形势严峻,就业任务艰巨。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稳就业”“保就业”重大决策部署,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大局稳定,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聚焦市场渠道促就业
1.围绕省内重大产业引导就业。各地各高校要围绕“四新”主攻“四化”,抢抓国发〔2022〕2号文件重大机遇,深刻领会我省“四区一高地”战略定位,主动融入贵州乡村振兴、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聚焦省内十大工业产业、十二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和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大工程等重大项目,加强与有关工业园区、行业企业对接,大力开辟就业市场,千方百计拓展岗位信息来源,引导毕业生到我省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等重点领域就业创业,为我省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2.助力“筑人才·强省会”行动。各地各高校要配合支持贵阳贵安深入开展2021-2022年“筑人才·强省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行动,加强供需对接,深挖岗位资源,围绕产业链构筑人才链,重点以在筑央企制造业、电子信息制造、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磷化工、铝及铝加工、健康医药、生态特色食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培育发展需要为导向,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搭建供求信息对接平台,以企业为主体开拓毕业生就业岗位,强化工作举措,用好用活政策,吸引更多省内高校毕业生到贵阳贵安就业创业,推动人才“强省会”。
3.强化校园招聘市场建设。各高校要进一步发挥校园招聘主渠道作用,切实加强校园招聘市场建设,完善就业资源开发机制,充分发挥专职就业工作队伍和党政干部、专业教师、校友等各方面积极性,深度挖掘就业资源,广泛举办重点行业、中小企业供需对接会,分层次、分类别、分行业举办各类校园招聘活动,每年3-6月和9-12月为全省高校校园招聘服务季,期间各高校每周至少举办1场中小型专场招聘会,每月至少举办1场大型综合招聘会。健全高校领导联系走访用人单位制度,主要领导要带头开展走访,切实推介更多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
4.推进网络招聘市场建设。各高校要深入推进互联网+就业服务,充分利用部、省、校三级就业网络体系,积极组织就业工作人员和求职毕业生注册使用教育部“24365智慧就业平台”,引导毕业生积极参加各类网络招聘活动,促进线上线下相结合,提高招聘成功率。建设维护好本校用人单位需求库、毕业生求职意愿库等,加大专业对口优质岗位信息征集力度,向社会公布院校专业学科设置、毕业生规模结构等信息,提高毕业生供求信息匹配度。深入挖掘平台经济、数字经济、共享经济中的就业机会,引导毕业生到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就业创业,鼓励中小企业更多吸纳高校毕业生。
5.促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各地各高校要加大创新创业政策落实力度,加强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大学科技园、创业园、创客空间等要向高校毕业生提供场地优惠和专业孵化服务,指导创业团队争取各类创业优惠政策,促进创新创业项目落地发展。持续办好我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切实发挥大学生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作用。建立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信息服务平台,提供创新创业相关政策发布、解读、项目对接等服务,组织双创导师深入校园进行政策解读、经验分享和实践指导,支持大学生返乡创业、到城乡基层创业就业。
二、聚焦政策项目促就业
6.鼓励支持基层就业创业。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对接,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积极扩大基层就业项目,协调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安排,办好2022年国有企业“国聘行动”,为毕业生基层就业创业创造条件。2022年全省“特岗计划”拟招聘6000人,“三支一扶”拟招聘800人,“西部计划”拟招聘5500人。各地各高校要强化宣传,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基层项目招录工作,落实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考研加分等优惠政策,积极引导毕业生到我省基层和乡村振兴一线就业创业。
7.认真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各地各高校要落实“两征两退”改革要求,配合兵役机关制定本地本校征兵工作方案,做好大学生特别是毕业生参军入伍工作。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落实退役普通高职(专科)士兵免试参加普通专升本招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等优惠政策,研究制定细化方案和实施办法。密切军地协同,加强征兵工作站建设,办好征兵宣传教育进校园等活动,畅通入伍绿色通道,进一步推进以毕业生为重点的精准征集,2022年征集4800名毕业生应征入伍。
8.推动升学与就业有序衔接。2022年全省硕士研究生拟招录12000人,普通专升本拟招录13000人,第二学士学位拟招录800人。统筹安排好各类升学考试招生工作时间,硕士研究生招录工作5月底前完成,普通专升本和第二学士学位招录工作6月底前完成。各高校要坚持复合型人才培养定位,加强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教务、招生等部门要加强工作协同,扎实开展招生宣传、考试录取等工作,并纳入学校整体工作进行统筹部署。
9.扩大科研助理和订单班招聘。各本科高校要更大力度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对院(系)及科研团队招聘科研助理要给予经费及政策等支持,确保2022年全省本科高校科研助理招聘不低于2000人。各高职院校要加强校企深度融合,主动与具备条件的企业在人才培养、就业创业等方面开展合作,挖掘更多就业机会,确保2022年全省高职院校完成15000人订单班就业目标。
三、聚焦职业指导促就业
10.建立健全就业育人体系。各地各高校要把就业教育、就业引导全面纳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体系,体现“三全育人”实效。围绕调整就业预期、科学规划成长等内容广泛开展就业育人主题教育系列活动,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就业观和择业观。积极组织毕业生参加教育部“互联网+就业指导”公益直播课等活动,发挥教育系统育人联动作用,聚焦典型宣传,通过榜样示范引领等形式,引导毕业生把个人理想融入贵州高质量发展建设新征程,主动投身国家和省内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要领域就业创业。
11.全面加强职业指导教育。各地各高校要加强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体系建设,构建“必修+选修”的就业指导课程,对低年级学生着力进行职业生涯启蒙,对高年级学生着力提升职业素质和求职技能,把职业生涯发展教育与就业指导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以提升大学生职业发展能力为导向,以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和教师教学技能竞赛为载体,聘请企业家、专家学者担任就业创业导师,打造一批就业指导“名师金课”,提供职业发展咨询和就业心理咨询服务,加强就业权益保护,引导学生树立健康、积极、理性的就业心态。
12.打造就业实习实践平台。各地各高校要将实习实践作为促进就业的重要举措,纳入人才培养方案,鼓励各高校和用人单位根据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在订单式人才培养、就业实习实践平台建设、人力资源提升等方面深化产教融合及校企合作,以实施就业育人项目为抓手,提升就业能力为导向,培养更多实用型、复合型和紧缺型人才。鼓励企业增加和储备用工计划,开发更多实习实践岗位,推动更多毕业生通过实习实践实现就业。配合落实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补贴性培训对象扩大至普通本科高校、中高职院校的政策,积极组织毕业年度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13.持续做好重点群体帮扶。各地各高校要对低收入家庭、少数民族、残疾等重点群体毕业生,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策”要求,建立工作台账,通过开展个性化辅导、组织专场招聘、优先推荐岗位、发放求职补贴等方式开展精准帮扶,帮助有就业意愿的困难毕业生尽早实现就业。我省10所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要精心组织“宏志助航计划”培训项目,确保圆满完成2022年教育部下达的9000人培训任务。各高校要积极配合实施“宏志助航计划”培训,有针对性的组织毕业生参加线上线下就业能力培训,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和竞争力。
四、聚焦改革评价促就业
14.深化就业与招生培养联动改革。各高校要优化学科专业设置,重点布局社会需求强、就业前景广、人才缺口大的学科专业,对就业率过低、不适应市场需求的学科专业要及时调整,不断提高人才培养和社会需求契合度。就业质量年报要准确客观反映本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就业与招生和人才培养的反馈联动情况,相关指标内容要与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中的数据保持一致,经学校校长办公会或党委会审议通过后,按信息公开有关要求每年12月31日前向社会发布。
15.完善就业统计监管机制。各高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与核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19号)要求,明确分类界定标准和审核依据,每年11月至次年3月实行月报制度,3-8月实行周报制度,建立就业工作人员采集信息、院系审核、校级复核的管理机制,对毕业生就业统计作假者实行“一票否决”。省教育厅将组织就业数据专项核查,对发现问题的高校,启动问责程序,追究相关责任,并在全省通报。
16.推进就业工作综合评价。深入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重点任务责任清单》《贵州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负面清单》文件精神,持续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高校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范畴,改革就业评价机制,建立分层分类就业评价指标体系,将毕业生到基层、乡村振兴一线和重大产业等领域就业情况作为高校就业工作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促进我省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创业。
五、聚焦组织领导促就业
17.提高政治站位。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各地各高校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提高政治站位,把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高质量就业作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内容,作为衡量高校办学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指标,超前研判,利用一切可利用的资源,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18.压实工作责任。各高校党委书记、校长要亲自抓就业,建立党委负总责,各职能部门和二级院系分工负责、辅导员和专业教师人人有责的全员就业工作机制。建立就业考核机制,层层建立责任制度,明确任务分工,做到任务到领导、到部门、到院系、到专业,责任到个人,构建毕业生就业工作共同体,努力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和满意度。
19.抓好队伍建设。各高校要认真落实高校就业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要求,明确相关标准和指标,按照1:500比例配齐配强校级专职就业工作人员,鼓励在院系专门设立就业辅导员。加强就业工作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交流,符合条件的就业指导人员要优先参加相关职称评审,畅通就业指导人员职业发展渠道。
20.加强督查检查。省教育厅将建立督查、通报、约谈、问责机制,把毕业生就业纳入重大教育决策、学科专业评估、高校领导班子及学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等重要内容。各高校要同步加强对二级院系的督查检查力度,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就业工作,有效防范各项风险,确保就业安全。要认真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精心组织活动,深入开展典型宣传,做好工作总结,有关进展情况及时报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