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3〕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全省成人高校招生(以下简称“成人高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力保障考试安全平稳实施
(一)压实考试安全责任。成人高考是国家教育考试,各地各高校要充分认识确保国家教育考试安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全力保障成人高考安全平稳。各级招生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成人高考、治理考试环境、整治考风考纪、维护考试安全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高校是本校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级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考试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负责同志靠前指挥、亲自抓、负总责。要明确职责,将考试安全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各地各高校要严格执行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要求”,重大事件处置决策要及时报告。
(二)严格考试组织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内部管理,实行保密、考务等重点环节、关键岗位的双岗双责,重点岗位要建立一岗多控、人技联防,既相互衔接又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加强对试卷流转环节全过程、全链条监管,细化保密措施和操作程序,全面梳理和排查近年来成人高考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并及时整改,确保从运送、保管、分发、施考、回收等全过程的试卷安全管理。严格执行考务管理规定,加强考点考场管理。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要求考生不得将手机带入考点或在考点入口集中保管手机的实施办法,严格规范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安全检查工作,加大人员入场检测力度,严防考生替考和携带手机及高科技作弊工具入场。加强标准化考点建设,积极使用分类检查的技术设备和手段,提高安检工作的针对性和效率,原则上实现智能安检门全配备,进一步升级防范高科技作弊技术手段,确保考点考场无线电信号有效屏蔽。加强考务人员工作培训,提高监考人员履职尽责能力。要参照《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2023年高考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黔招委〔2023〕11号)要求,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齐抓共管,联防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持续推进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净化涉考网络环境、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打击手机作弊等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考违法犯罪活动。严肃考风考纪,严查违规违纪行为。认真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优化疫情防控措施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科学精准做好考试防疫工作。
(三)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本级招委成员单位,成立和完善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实行统一指挥,有效控制,快速处置。成人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参照《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2023年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黔招委〔2023〕12号)执行。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完善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疾病疫情、舆情应对等应急工作预案,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演练,确保反应快速、应对正确、处置妥善,把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控制在最小范围,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避免造成考点、考场秩序混乱和事态失控,保证考试安全顺利实施。
二、深入实施阳光招生
(一)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各地各高校要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招生录取工作,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规范管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招生录取的职责和权力,严禁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
(二)严格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对成人高考招生政策的学习和培训,准确把握政策,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加强报名资格审查,特别是要加强对报考专升本考生的前置学历资格审查,准确采集信息。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加强对异地报考、申请相关照顾政策和免试入学等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严防招生中介参与网上填报、志愿确认等工作环节,坚决防范中介机构和单位大规模组织不具备学习条件的人员异地报考、录取和学习。要严格按相关规定对申请相关照顾政策和免试入学的考生进行公示,未经公示和公示不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享受相关照顾政策。
(三)严格新生资格复查。各高校要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加分照顾和免试入学资格证明等材料与录取新生名册、电子档案逐一进行比对核查,并通过技术手段严防冒名顶替。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一律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并通报省招生考试院倒查追责。
(四)加强招生宣传教育。各地各高校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宣传招生政策,加强政策解读。强化治安、交通、卫生等方面的综合保障,为残疾考生参加考试提供合理便利,积极营造温馨的考试招生环境。深入开展诚信考试宣传教育,把诚信考试教育融入考生报名、考试全过程,积极营造“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涉考培训机构治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关于涉考培训机构治理的有关要求,会同网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开展涉考培训咨询的规范治理,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干扰破坏考试招生秩序等违规违法行为。
三、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各地各高校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及时调查处理成人高考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考试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招生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对存在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出售考题及答案、替考等涉嫌犯罪的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要及时固定证据,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2023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为10月21日、22日。考试依据2020年版《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命题。
附件:1.贵州省2023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docx
贵州省招生委员会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