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本科批B段第2次征集志愿投档录取后,部分考生因身体条件不符合院校招生章程要求等原因而被退档,部分院校尚有剩余计划,现进行网上征集志愿。
一、征集志愿对象:达到我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未被录取的考生。
(一)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
物理组合:
播音与主持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323分;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304分;
音乐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表(导)演类(服装表演):285分;
舞蹈类:266分;
历史组合:
播音与主持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375分;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353分;
音乐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表(导)演类(服装表演):331分;
舞蹈类:309分。
(二)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
美术与设计类: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60分;
音乐类:100分;
舞蹈类:100分;
播音与主持类:156分;
表(导)演类:100分;
书法类:186分。
二、本次征集志愿计划数见附表,请考生在填报前务必仔细阅读第3次征集志愿计划统计表专业说明和高校《招生章程》中的相关内容,特别是身体要求与录取规则,以免因不符合要求而被退档。
三、本次征集设置1个院校志愿。考生可通过贵州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http://gkks.eaagz.org.cn)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18日20:00至19日09:00,逾时网上志愿填报系统将自动关闭。
附表:艺术类本科批B段第3次征集志愿计划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