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程设置的通知》(考委〔2024〕1号)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经研究,决定对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程设置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课程调整事项
(一)课程调整内容
调整后的自学考试专、本科层次专业思想政治理论课均设置3门课程,共9学分。调整变化如表所示:
“形势与政策”内容列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考试范围和内容为每次考试日期前12个月以内的国内外时事。
(二)课程调整时间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代码15040,3学分)课程已于2024年下半年开始安排考试,其余调整后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自2025年上半年起安排考试。
现行设置的“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2656,4学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代码03706,2学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代码03708,2学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代码03709,4学分)等4门思想政治理论课程,自2025年起不再安排考试。
(三)课程教材
调整后的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均为全国统一命题考试课程,所用教材与全日制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所用教材一致,均指定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教材目录以我院当次考试公布的信息为准。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组织研究制定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自学考试大纲》(见附件),后续考题命制、考生复习均照此大纲进行。
二、课程调整过渡安排
(一)课程顶替和免考
在籍未毕业的自学考试考生,已取得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合格成绩及学分继续有效。已取得现行的“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2656,4学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代码03706,2学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代码03708,2学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代码03709,4学分)等4门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合格成绩和学分的考生,可对应顶替调整后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无需再参加调整后的相对应课程考试。课程对应顶替关系如表所示:
已学习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全日制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及学分的考生,可凭高校开具的成绩证明等材料申请免考自学考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代码15040,3学分)课程。
(二)毕业资格审定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代码15040,3学分)课程不纳入我省2024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资格审定,各专业毕业资格审定仍按《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2024)》执行。
自2025年上半年起,我省自学考试各开考专业严格按调整后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设置进行毕业资格审定。已停考的汉语言文学(专科)专业按照原考试计划进行毕业审核。
附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自学考试大纲.doc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