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 省公安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我省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已结束,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6月9日至2021年6月23日,10个工作日。
举报电话:0851—85952927,85952835。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石标路240号,邮编:550081。
附件:1.贵阳市.pdf
2.遵义市.pdf
3.六盘水.pdf
4.安顺市.pdf
5.毕节市.pdf
6.铜仁市.pdf
7.黔东南州.pdf
8.黔南州.pdf
9.黔西南州.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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